一、耐火磚的施工要求
(一)耐火磚外形尺寸要求
為了保證耐火磚的砌筑方便和使用效果良好,除耐火材料的內在質量及穩定性優良外,耐火磚的外形質量要嚴加控制,具體要求如下:
1、尺寸公差:高度公差小于1%;磚大小頭厚度誤差小于1mm;寬度誤差小于1%,最大誤差不得超過2mm。
2、邊損:熱面和冷面最多允許有兩條邊的損壞達40mm長和5mm深;
3、角損:冷熱面均只許有一處角損,角損處三條棱的角損長度之和不超過50mm。不超過20mm不算角損。
4、裂縫:磚面允許有發絲狀微裂紋;不允許有平行于磨損面的裂紋;不長于40mm,不寬于0.2mm的其它裂紋是允許的。
5、凹坑、熔跡和鼓包:允許凹坑和熔跡的最大直徑為10mm,最大深度10mm;鼓包最大0.5mm,耐火磚受壓面平整度不大于0.5mm。
(二)施工控制要求
1、施工前要對窯殼體進行全面的檢查,殼體上不平處(如打磚機拆磚過程中遺留的筒體溝槽、擋塊焊疤)要進行打磨,窯胴體的銹蝕氧化層等雜物打掃清理干凈。
2、放線:窯縱向基準線要沿圓周長每1.5m放一條,每條線都要與窯的軸線平行。環向基準線每10m放一條,施工控制線每1m放一條,環向線均應互相平行且垂直窯的軸線。
3、砌磚的基本要求是:磚襯緊貼殼體,磚與磚靠嚴,磚縫直,交圈準,鎖磚牢,不錯位,不下垂脫空;要確保磚襯與窯體在運行時可靠的同心。
4、砌筑時耐火磚要求:磚襯頂部要與筒體面充分貼緊,不留縫隙,相鄰單磚大面之間要完全面接觸,加工磚長度不得小于原磚的50%,厚度不得小于原磚的80%。
5、砌筑火泥的要求:不同質泥漿要用不同的器具,火泥采用清潔水,準確稱量調制,均勻混合。調好的泥漿不得任意加水稀釋;灰漿飽滿度要大于95%以上,保證磚縫密實,表面磚縫要用原漿勾縫;殼體無法校正部位用泥漿找正。
6、磚縫要求:環砌法砌筑時,選磚的長度需均齊,每米環縫長偏差小于2mm,但單環長度偏差最大不超過8mm。
7、窯內砌磚用插縫鋼板要求:厚度一般在1~2mm,要求平整,不卷邊,不扭曲,無毛刺;板寬小于磚寬約10mm;砌筑時鋼板不得超出磚邊,不得出現插空、搭橋現象;每條縫中只允許使用一塊鋼板。
8、窯內鎖磚時要求:磚砌至合攏部位時,在最后5~6塊磚的位置,選擇合適尺寸的插縫磚和主磚進行搭配、鎖緊。相鄰環插縫磚要錯開1~2塊磚,終端的加工磚圈要提前1~2環鎖磚。
9、窯內施工時注意事項:施工時不能使用鐵錘直接敲擊磚體,杜絕耐火磚出現以下現象:大小頭倒置、抽簽、混漿、錯位、傾斜、灰縫不均,爬坡、離中、重縫、張口、脫空、毛縫、蛇行彎、磚體鼓包、缺棱少角等
10、全窯耐火磚砌筑完成后,在點火前對磚襯進行全面清理和必要的緊固,必須逐環檢查,緊固后不宜再轉窯。
11、預熱器、分解爐及上升煙道等處有大量的工藝孔洞,要逐個查清,精心施工,錐體部分要分段施工,斜壁表面斜度要準確,襯里表面要平滑,以保證生產運行中下料暢通。
(三)窯內耐火磚的砌筑把關,要注意以下幾點:
1、耐火磚進窯搬運過程的規范性:按照耐火磚的搭配比例有序的開箱并搬運進窯,到窯內應分規格有序的碼放;為了降低磚的破損,保護好磚自身的性能,嚴禁直接將搬運的耐火磚推倒的現象,若此條件達不到則窯內砌筑不具備條件。
2、控制耐火磚品種,嚴禁不同質的磚種混砌。
3、控制磚的比例,對砌筑的比例要進行跟蹤記錄,與理論配比相差過大時要及時進行調整,嚴禁脫空、爬坡,磚的大小頭倒置。
4、控制耐火磚的環向距離,避免歪斜,勤測量環向線與磚的距離,避免上下扭曲。
5、加強鎖磚的控制:一環鎖磚的數量不得超過四塊,鎖磚只能用原狀磚,不得用加工磚,鎖磚不得連用,且要與窯筒體緊貼;每環鎖緊鐵板的數量不得超過四塊,若用幾塊鐵板來鎖緊時,應均勻分布在整個鎖磚區域內,嚴禁幾塊鐵板連用;
6、加強新舊磚接口部位的控制:此部位是最薄弱的地方,一般與舊磚緊靠的一環磚不得加工,通常要跨越連接的距離大于198mm時,可用加長磚加工;小于198mm時要注意加工的磚長不得小于100mm,加工磚的切割誤差≤2mm,新老磚接口處應該采用濕砌一環標準磚;加工磚必須砌在到數第二環和第三環上,第二環和第三環必須采用交錯砌筑。
二、澆注料的施工要求
1、澆注料施工前必須檢查設備外形是否清潔,錨固件的型式、布置、焊接、膨脹補償處理和硅鈣板防水處理;對殼體不平處(焊縫、焊渣)要進行打磨;并檢查周圍的防失水措施。
2、錨固件的開口要相互交錯,焊接時一定要滿焊,并在錨固件上纏上膠布(或涂上瀝青、石蠟等)為防止錨固件受熱膨脹而將澆注料脹裂。
3、硅鈣板的施工要求:大面積施工可以整塊用粘合劑粘牢,小面積施工或不規則處可以用手鋸鋸成小塊粘合;澆注料內的硅鈣板應用細鐵絲在錨固件上纏繞固定,表面應刷防水材料。
4、膨脹縫的留設:大面積墻體襯里施工時要分層分塊施工, 膨脹縫的設置,要視使用部位的溫度高低,每塊澆注料面積控制在1.0~2.0M2左右,深度一般是澆注料厚度的1/2,縫寬一般是3~5mm,應留在錨固件間隔的中間位置。每層托磚板所承托的墻體段節的頂部與上一層托磚板相連的地方,需設置橫向膨脹縫,在縫中填充滿耐高溫耐火纖維氈。
5、澆注料攪拌必須用潔凈水,必須采用強制性攪拌機進行攪拌,加水量嚴格按照產品技術要求過磅控制,攪拌好的澆注料在 30分鐘內要澆注完成,已結塊的澆注料嚴禁重新攪拌或加水使用。
6、澆注料的振搗必須分層進行, 必須用振動棒,而且要均勻振動,嚴禁在同一地方長時間的振動,每層高度不大于30mm,振動間距為250mm左右為宜。
7、與澆注料接觸的隔熱層表面必須涂防水劑,模板與澆注料接觸的一側必須涂隔離劑(機油、瀝青等),以防止吸收水分,便于脫模。模板的固定要牢固,密封性好,不漏漿。澆注料強度達到70%以上才可以脫模,脫模時要小心,輕輕敲擊,防止損壞澆注料。模板拆除后要及時檢查澆注料的表面是否平整,有無孔洞、麻面,并及時修復,問題嚴重處必須鑿開,露出錨固件,再用同質澆注料修補,嚴禁用水泥灰漿抹平掩蓋缺陷。
8、當環境溫度或爐體表面溫度低于5℃或高于40℃時,不能進行耐火材料的施工。要求耐火材料的混合攪拌溫度應高于5℃,在進行澆注或搗打施工前,應保證其不凝固,施工完進行空氣養護時,仍須控制環境溫度,環境溫度在72 小時內應保持在澆注料的凝固點之上。
9、澆注料的施工必須分步做好隱蔽驗收,認真填寫隱蔽驗收單,做好施工過程的監督;在脫模時要認真檢查砼的表面是否有缺陷,有缺陷的地方要按要求進行修補,無法修復的堅決要返工。